为深入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凝聚依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5月9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对被告人屈某1、蒋某、屈某2非法狩猎一案在秦岭山脚下进行公开巡回审判,西安市秦岭保护局、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西安市长安区司法局、西安市长安区秦岭保护局等多单位领导、工作人员及区人大代表共计50余人旁听庭审。
该案三被告人使用弹弓、强光头灯等禁猎工具,在秦岭生态保护区范围内多次非法猎捕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斑鸠、雉鸡,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为了保护秦岭生物多样性,打击破坏秦岭生态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增强公众守法意识,发挥司法审判的警示教育功能,西铁法院决定在设于长安区人民法院沣峪人民法庭的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站对本案进行巡回审判。庭审中,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审判环节查明案件事实,三名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主动缴纳野生动物损害赔偿金人民币5400元。此次庭审,对被告人及旁听人员也是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守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庭审结束后,西铁法院还联合西安市两级秦保局、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长安区法院、长安区司法局于子午峪保护总站,开展“支部共建”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释法明理等方式,向群众普及禁猎期规定、禁用工具范围及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法律规定,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生态保护观念,共同守护秦岭生态环境。
近年来,西铁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坚持采取“巡回审判+联动普法”模式,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实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让更多人成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参与者、建设者、监督者,为构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格局提供了司法样本。今后,西铁法院将持续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加强与行政机关协同联动,当好秦岭生态卫士,以司法利剑守护秦岭生灵草木,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原标题:《司法利剑直击非法狩猎 联动普法共筑绿色屏障——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巡回审理一起非法狩猎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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